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宁波分园管理委员会公款存放项目采购公告
2021.01.15
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宁波分园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宁波分园管理委员会公款存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NBHZZX-202102
二、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三、公告期限: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2日
四、采购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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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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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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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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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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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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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宁波分园管理委员会公款存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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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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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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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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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2、投标人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议应达到B级及以上;
4、省内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参与投标的,可统一以省农信联社为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2、发售地点: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299弄研发园二期C15幢12A层) 。
3、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1年1月29日9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缴纳到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梅墟支行
账户名称: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97475425448
投标保证金须从基本账户汇出。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2月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299弄研发园二期C15幢12A层),不接受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没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1年2月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299弄研发园二期C15幢12A层)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重要提示: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nb-hz.com/(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zjuspnb.com(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宁波分园)”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宁波分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郭莹
联系电话:0574-27785558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558号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凯
联系电话:0574-27991094/15728041631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299弄研发园二期C15幢12A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