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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2017年度第一批区级专利资助经费计划的通知
关于受理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2017年度第一批区级专利资助经费计划的通知 2017.07.1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发明专利及产业化资助实施细则》(甬高新办〔2013〕45号)等文件,经研究,决定办理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2015年11月—2016年12月期间(此期间,已经补助过的不再重复受理)发明授权专利的区级补助拨款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7年7月31日止,逾期未申请视作自动放弃。

  二、申请材料要求

  专利权人为企业或单位的,填写《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授权专利区级补助申请表》(附件1),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五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收据(收据背面请注明开户银行、帐号、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有效信息)等相关材料说明。

  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填写(附件1),提供相应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依托企事业单位产业化证明(以及依托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五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国农业银行卡复印件(需注明开户行)和收款收条,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三、办理地点

  宁波市广贤路997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67号科技服务窗口)

  四、联系方式

  陈  罡(科技服务窗口),电话:89288771

  张圆圆(高新区科技局),电话:89288767

 

附件: 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授权专利区级补助申请表.doc

高新区科技局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