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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征集2013年度高新区备选科技项目的通知
转发关于征集2013年度高新区备选科技项目的通知 2013.01.06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高新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全面提升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按照高新区科技局“百名千项”活动安排,根据国家、省、市和高新区科技政策的有关要求,决定公开征集1000项备选科技项目。项目内容涵盖年度项目申报的各个方面,开展2013年度高新区备选科技项目的征集工作。对所征集的科技项目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通过评审,符合条件的纳入2013年度备选科技项目库,今后凡申报国家、省、市和区各级各类科技项目原则上从入库项目中择优推荐,未进入备选科技项目库的原则上不予推荐。

  望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科研人员按照党十八大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的精神,结合当前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对全年项目申报工作进行一次梳理,从企业自身实际出发,认真做好企业科技项目的选题、立项、组织和实施工作,选择符合条件的科技项目报高新区科技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选科技项目征集范围

  1、平台类:

  (1)区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国家企业工程(技术)中心;

  (2)宁波市科技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区创新示范企业、宁波市创新型企业、浙江省创新型企业;

  (4)宁波市专利示范企业、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

  (5)宁波市科技服务业示范企业、宁波市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

  (6)宁波市科技创新团队

  (7)宁波市市级技术转移机构

  申报第(1)-(6)项的单位请填写《2013年度高新区备选科技项目申请表(平台类)》(见附件1),申报第(7)项的单位请填写《2013年度高新区备选科技项目申请表(平台类-市级技术转移机构)》(见附件4)。

  2、一般类:

  (1)区级项目:区产学研合作项目;

  (2)市级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宁波市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科技服务业示范项目、网上技术市场产学研合作项目;

  (3)国家级项目: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国家火炬计划等。

  申报以上项目的单位请填写《2013年度高新区备选科技项目申请表(一般类)》(见附件2)。

  3、科技进步奖励类

  科技进步奖主要是宁波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申报以上项目的单位请填写《2013年度高新区备选科技项目申请表(科技进步奖励类)》(见附件3)。

  二、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于2013年1月30日前分别以电子邮件与书面材料两种形式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书面材料一式二份,不需要提供证明及附件材料,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推荐资格,并列入企业黑名单,五年内不得申报科技项目。

  申请表中有涉及上年度的指2012年度数据,有涉及近三年的指2012年度、2011年度和2010年度数据。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一锋、孙海波;电话:87905697、87901979

  E-mail: fenglin19820520@163.com

  地 址:宁波市广贤路999号1216室

  邮政编码:315040

  四、其它事项

  有关科技政策可从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创新频道公告通知栏目下载(本通知文后),或查询宁波市科技信息网。

  附件及通知全文[下载]

  政策汇编[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