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分园
关于申请江南景苑人才公寓租赁工作的通知
关于申请江南景苑人才公寓租赁工作的通知 2012.05.02

各有关单位:
为解决高新区内企业单位人才居住困难问题,经研究,决定再次组织江南景苑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2012年5月2日至5月12日止。
二、申请对象:有人才公寓租赁需求的区内企业。
三、申请受理程序:由个人提出申请、企业(单位)汇总统一报送区人才公寓租赁工作领导小组。
四、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地址:广贤路999号(1018室)

联系人:姜侃枫,联系电话:0574-87916028

高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