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宁波市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
2011.05.17
各县(市)区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六个加快”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提升科技创新创业水平,根据《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甬科计〔2009〕12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11年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资格条件
2007年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属产业化前期项目或尚处初创期的经济实体。申报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在50~500万元之间,软件企业应在30~300万元之间;承担单位对该项目的实际投入(不含基建费)占总投入的一半以上。
优先支持在各级科技创业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孵化、创业的项目;优先支持科技人员创业、产学研联合创业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创业项目。
(二)项目及其承担人员资格条件
申报的项目应属高新技术领域,或属我市鼓励发展产业的共性、关键性、前导性技术的研发、中试项目;承担项目的科技人员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首先登录宁波市科技项目在线申报系统(http://xmsb.nbsti.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应当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电子文件、可行性报告等文件。
(二)网上申报成功后,通过归口管理部门[主要指所地县(市)区科技部门]推荐,向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三)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6月30日,请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做好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工作。
宁波市科技局联系人:袁红存 电话:87183236
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7877183
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地址:扬帆路999弄3号楼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