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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宁波市信息化试点单位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宁波市信息化试点单位的通知 2010.09.03

各县(市)、区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市级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宁波智慧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科学发展水平、增强城市综合实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继续开展信息化试点工作。现就2010年度试点单位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申报范围
(一)智慧贸易
立足于开放型经济发展的特色,立足于港口进出口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广阔市场,大力发展网络市场和电子商务,拓展贸易空间,推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共同发展,促进服务贸易迅速转型升级。重点发展集产品展示、信息发布、交易、支付于一体的综合电子商务企业,行业电子商务应用网站企业,集大宗商品信息发布、价格指导于一体的网上专业交易平台企业。
(二)智慧物流
在网络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基础上,推动国际航运业向国内外对接的现代物流业提升发展。围绕建设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主要组成部分,大力推动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在物流企业和物流产业基地中的广泛应用,发展高水平、个性化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破解生产物流和贸易市场物流成本过高、效率低下的瓶颈制约。
1、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工程
重点支持有实际需求、具备可持续发展前景的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动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货运、仓储等行业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支持跨行业综合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动面向全国各经济区域、物流节点城市或交通枢纽的区域性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面向中小企业的社会化物流管理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2、物流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工程
支持重点企业开展第三代移动通信(3G)、RFID等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创新与应用。支持利用软件即服务(SaaS)、平台即服务(PaaS)、云计算等技术,开展物流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试点,提高物流信息化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水平。
(三)智慧政务
围绕政府职能转变与和谐社会建设,深化政务办公信息化建设,支持跨部门的协同业务系统建设;全面推进信息技术在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广泛深入应用,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企业和居民享受到电子政务带来的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智慧公共服务
积极强化与广大市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与管理,对住房、教育、就业、文化、社会保障、供电、供水、供气、公交等城市公共服务系统,实行网络化、信息化的智慧运作,并实现无缝联接。大力推进面向企业的行政审批、投资融资、企业信用等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五)智慧农业
加快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大力推广应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农业专家咨询服务系统和农业电子商务,积极探索建立“精准农业”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运输和市场营销等领域和环节的科学化和智能化,着力打造智能农业示范推广基地,提升和带动现代农业的整体发展。
(六) 智慧社区安居
通过信息技术和物联网技术的融合应用,发展智能家居系统、智能楼宇管理、智能社区服务,实现远程监控、安全管理等功能,为市民提供更加便利、更加舒适、更加放心的家庭服务和社区服务。
(七) 智慧文化娱乐
鼓励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行业加快信息化步伐,提高文化产品质量,重点结合人民群众的发展需求,加快文化信息资源整合,开发文化娱乐产品、创新服务模式,促进数字电视、电子娱乐、数字图书馆等智慧文化娱乐服务的发展,使市民享受高水平的娱乐和文化成果。构建智慧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供更加便捷的旅游服务,提升宁波旅游文化品牌。
二、申报试点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信息化应用单位,而不是信息化工程承建单位。 其中智慧社区安居试点申报单位可以是应用技术开发单位或是应用网络支持单位。
(二)单位领导重视,组织、制度健全。制定了科学的、可操作性较强的信息化建设规划(计划)。建立了基本符合本单位近期信息化工作需要的信息基础设施,应用情况良好。
(三)信息技术应用效果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有一定创新性和典型代表意义、具有推广价值。
三、申报程序
(一)凡申报单位必须认真填写《宁波市信息化试点单位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或证明。
(二)各县(市)、区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申报工作,根据申报要求,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统一上报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信息产业局)。
(三)市直、市属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信息产业局)申报。
(四)请用计算机打印方式填写申请表,表格可通过网站下载。网址:www.nbit.gov.cn。请将申报表一式二份报送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信息产业局)。报送书面申请表的同时报送电子版文档。
(五)试点单位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0年10月20日。

附件:宁波市信息化试点单位申报表.doc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87183417 13605745770;邮箱:wangwei@nb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