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咯有关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2010年10月在广西南宁市举行。为加强与东盟各国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促进我国技术和产品向东盟国家出口,科技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在本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继续举办科技专题展。 本届科技专题展主题为“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暨高新技术展”,由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农村科技司、火炬中心共同组织,其中,国际合作司负责专题展的总体协调工作,专题展的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板块和高新技术板块分别由农村科技司和火炬中心负责。专题展有关工作由广西科技厅具体承办。 现将《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暨高新技术展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及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选择优秀项目和产品参展。具体事宜请与广西科技厅联系。 联系人:夏娟、李子权、赵忠平 联系电话:0771-2093854、2093862、2093858 附件: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暨高新技术展实施方案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二O一O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暨高新技术展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会议、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科技支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总体要求,培育和促进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平台,以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为契机,继续办好作为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五大专题展之一的先进技术展。 本届先进技术展重点展示及宣传农村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以中国-东盟合作开放为切入点,突出服务农村、服务企业、改善民生;以我国的优势技术为突破口,构建面向东盟的技术转移交流渠道。积极推进区域间科技合作与交流,开展技术对接与技术贸易活动,扩大合作范围,健全合作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技术出口,增强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能力,为中国-东盟科技合作与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二、名称 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暨高新技术展 三、时间 2010年10月20-24日 四、地点 广西南宁国际会议展览中心3号馆 五、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科学技术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国家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国家科技部农村科技司 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 六、主题 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暨高新技术展 七、内容 (一)展览展示 1、展示内容 根据东盟国家的实际需求情况,结合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总体部署,展示内容由农村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两个板块组成。农村先进适用技术重点选择农业种养殖技术、生物育种、农产品深加工技术、现代农业装备技术、农村民生科技等五个领域项目进行展示;高新技术重点选择节能环保、机电一体化、新材料、信息产业等领域项目进行展示。 2、展示规模 场地面积2600平方米,参展项目约350项。 3、参展对象 (1)组织国内有关省(区、市)及国家有关部门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和星火计划项目相关单位参展。 (2)组织国内有关省(区、市)实施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或获得创新基金支持并得到良好发展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参展及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参展。 4、展示形式 以实物、图片、文字相结合,辅以声光电等手段进行展示。 对参展积极性较高的企业,除了对项目进行展示外,还将对企业形象铺以展示宣传,提高专题展的整体效果。 5、展区设计 展览实行整体设计,采用统一特装形式,体现农村先进适用技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及新农村建设的显著效果,体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成效,体现中国-东盟科技合作成效。 展览突出实物展示和互动效果,每个参展项目原则上均需提供实物和有企业代表在现场进行互动宣传、洽谈;同时,每个项目和产品都要配备相应的展板介绍,并根据不同参展项目实物尺寸的大小,合理安排空地面积布置实物。展板中文介绍字数300字内,同时提供英文介绍。 6、展馆布局 参展项目按大板块和分领域分区展示,总体上分前言展区、农村先进适用技术展区、高新技术展区共三个展区。 其中农村先进适用技术展区又划分为农业种养技术、生物育种、农产品深加工技术、现代农业装备技术、农村民生科技等五个领域展区,高新技术展区又划分为节能环保、机电一体化、新材料、信息产业等四个领域展区。 前言展区对国家实施星火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和火炬计划项目情况作简要介绍。 (二)对接交流活动 1、从参展项目中筛选部分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优秀项目或产品,举办专场交流推介活动; 2、与东盟国家就技术合作方面举行专题研讨会; 3、邀请东盟国家有关部门与国内有关部门、企业进行对接、洽谈; 4、邀请东盟国家专业人士参观。 八、组织工作 1、参展要求 (1)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有良好的适用性和推广应用潜力。 (2)有实物样品参展。 (3)符合重点展示领域的要求。 (4)企业有积极性,有人到现场介绍、演示、洽谈与交流。 2、项目组织 (1)参展项目组织采用主管部门推荐和企业报名相结合的原则。 (2)对能体现国家水平和地方特色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和星火计划项目,由各省(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和国家有关部门筛选推荐参展。 (3)对能体现行业领先水平的高新技术项目和火炬计划项目,由各高新区和有关部门推荐参展。 3、费用 (1)展位费 每个参展单位收取展位费2500元。 (2)布展费 展区实行统一设计布展,免收参展单位布展费。 (3)展品运输费 组展单位对符合参展要求的展品所需运输费实行补贴。 4、接待 展览期间,组展单位将免费接待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科技部门代表4人,免费接待各计划单列市科技部门、国家有关部门、国家级高新区代表2人。 对交展位费的单位免费接待参展代表1人,超出部分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食宿自理的参展参会人员可自行联系住宿或委托组展单位协助预定酒店,亦可由组展单位统一安排食宿。 此外,组展单位将安排交通车辆接送参展人员往返展馆和宾馆住地。 5、需要各省区市科技部门配合做好的事项 (1)组织发动企业报名参展,筛选落实本省、市、区和部门的优秀项目参展,并组织企业携带实物参展; (2)组织本省、市、区和部门的参展单位填报制作展板所需的项目资料、照片及实物参展情况; (3)组织本省、市、区和部门的需要在会上交流推介的项目填报项目资料; (4)落实本省、市、区和部门的参展参会代表并填报参会人员资料及提供照片; (5)组织本省、市、区和部门的参展单位寄送参展实物; (6)组织本省、市、区和部门的参展参会人员参会; (7)组织本地本部门参展企业与东盟客商开展项目对接洽谈活动。 九、工作进度安排 5月31日 前 完成调研及编制组展工作方案 6月30日前 下达组展方案文件并组织实施 7月25日 前 组织展馆总体设计方案招标 8月20日 前 各省、市、区和部门推荐参展项目 8月30日 前 审核确定参展项目 9月5日 前 收集、落实参展项目的资料、照片及参展实物(或模型) 9月6日 前 确定展馆布展设计制作方案 9月8日前 报送交流项目资料,确定参会人员及申报个人资料、照片,办理相关证件 10月10日前 展品运抵南宁 10月10日至19日 布展 10月18日至19日 参展参会代表抵达南宁,布展 10月20日至24日 展示、洽谈、交易 十、组展单位联系方式及参展材料报送和展品收货地址 组展单位:广西技术市场。 联系人:夏娟、李子权、赵忠平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 邮编:530022 电话:0771-2093854、2093862、2093858 13457981465、13607718993、13607889205 传真:0771-2093802 电子邮箱:qyb0771@163.com QQ号码: 405362734 宁波国家高新区科技局联系人:张春华 87915433 13362832616传真:87902097 Email:zhangch@nbhtz.gov.cn 创业中心:87904996 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暨高新技术展费用说明 1、展位费 每个参展单位收取展位费2500元。 2、布展费 展区实行统一设计布展,免收参展单位布展费。 3、展品运输费 组展单位对符合参展要求的展品所需运输费实行补贴。 4、接待费 对交展位费(2500元)的单位免费接待参展代表1人,超出部分人员食宿费用自理。食宿自理的参展参会人员可自行联系住宿或委托组展单位协助预定酒店,亦可由组展单位统一安排食宿。 需组展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代表,每人每天交会务费380元(两人住双人标间),根据中国-东盟博览会统一要求,住宿时间不少于3天(各酒店宾馆规定)。住宿3天,每人交会务费1140元;住宿4天,每人交会务费1520元;住宿5天,每人交会务费1900元;住宿6天,每人交会务费2280元;住宿7天,每人交会务费2660元。需住单间的代表,每人每天多交单间房费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