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信息
2005.08.01
由商务部、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事部、知识产权局、中科院、工程院、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于2005年10月12日至17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今年宁波市由科技局牵头,组织宁波市有关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参加本次“高交会”。有意参展者请积极组织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科技与产品等行业的成果和项目参展,以争取获得更多的商机。有关事项如下:
1、宁波市统一组团。
2、宁波市各县(市)、区及三区一岛分别组织2家以上企业携带高新技术成果或产品参展,高校组织5项以上高新技术成果参加。请务必于8月10日前将参展单位、人员名单及高新技术项目、成果或产品资料等填入《报名表》、《会刊登记表》和《项目登记表》中后报市科技局,表格电子版可以在宁波科技网下载(http://www.nbsti.gov.cn)。参展展板将由组织单位统一制作,各单位提供展板资料请在8月19日前用电子邮件发送至宁波市科技局(xrz@nbsti.cn)。
3、召开“高交会”前期工作会议。9月16日上午9:30-11:30在宁波联谊宾馆举行。请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和参展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内容为审查参展单位布展装修方案,具体布置参展等有关事宜。
4、关于参展费用问题。参展人员的差旅费自理,布展装修费用由市科技局承担。
5、其他参加本届高交会的参观人员,请务必于8月30日前将名单报至宁波市科技局。
6、参加本届高交会的其它活动(参阅高交会网站http://www.chtf.com),请与宁波市科技局联系。
创业投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