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园组织《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培训效果好
2009.09.21
为更好地帮助企业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完善企业用工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9月16日,我园特邀宁波高新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俞哲慧、宁波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蒋晨莉为我园入驻企业进行《劳动合同法》方面的知识培训和指导,各企业单位负责人、劳资工作人员等3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期间,二位专家分别就劳动合同订立、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及劳动工资和劳动保障等政策作了具体的解读,同时针对企业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具体的指导。
此次培训得到了各企业的高度评价,一位刚入园的创业企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这次学习培训非常必要,对今后工作的开展具有指导作用。回去后一定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努力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劳动争议,依法办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