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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商登记要提供哪些材料?
发表日期:2010-03-18 08:31:09 阅读次数 来源:admin 

  1、投资者签署的委托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1)投资者签署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投资者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登记主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需提供材料(全部原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

  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股东会决议)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审批的,

  还应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11)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3、非公司企业法人的设立登记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企业章程;

  (3)验资证明;

  (4)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包括任职文件、个人简历,本人近期一寸半身照片;

  (5)住所使用证明;

  (6)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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