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者签署的委托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1)投资者签署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投资者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登记主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需提供材料(全部原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
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股东会决议)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审批的,
还应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11)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3、非公司企业法人的设立登记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企业章程;
(3)验资证明;
(4)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包括任职文件、个人简历,本人近期一寸半身照片;
(5)住所使用证明;
(6)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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