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分园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宁波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宁波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 2011.05.17

各县(市)区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人事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部门、人事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六个加快”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鼓励留学人员来我市创新、创业,提升科技创新创业水平。根据《宁波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甬科计[2007]135号)、《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甬科计[2009]12号)、《大力引进高层次海外留学人员的若干规定》(甬政发2004]10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11年度我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属产业化前期项目或尚处初创期的经济实体,申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为留学人员。
  (二)申报的项目应属于我市鼓励发展产业的共性、关键性、前导性的技术研发、中试项目。优先支持产研联合创业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高附加值的项目。优先支持在各级创业中心孵化、初创的项目。
  (三)申报项目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软件企业应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承担单位对该项目的实际投入(不含基建费)占总投入的一半以上。
  (四)符合《宁波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其他有关规定。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请登录宁波市科技项目在线申报系统(http://xmsb.nbsti.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应当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电子文件、可行性报告等文件。
  (二)申请项目的留学人员需提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宁波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资金申请人资格审查表》。申请人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资格审查材料应包括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和项目简介、在外留学经历的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硕士以上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的硕士及以上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网上申报成功后,通过归口管理部门[主要是指县(市)区科技部门、人事部门]推荐,向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请有关单位组织做好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工作。
  宁波市科技局联系人:袁红存 电话:87183236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严 俊 电话:87186329
  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7877182
  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地址:扬帆路999弄3号楼

宁波市科技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