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宁波市电子商务试点企业的通知
2011.03.28
各县(市)区信息产业(信息化)主管部门、物流主管部门、财政局,市属企业: 为促进宁波市电子商务的发展,根据《宁波市电子商务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甬发改服务〔2009〕356号)和《宁波市电子商务试点企业认定办法》(甬发改服务〔2009〕568号),的规定,现将2010年度市电子商务试点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商务试点企业申报对象 1.集信息发布、物流业务交易于一体的物流电子商务企业; 2.集产品展示、信息发布、交易、支付于一体的综合电子商务企业; 3.集大宗商品信息发布、价格指导为一体的网上专业交易平台企业; 4.行业电子商务应用网站企业; 5.为开辟网络销售渠道而从原企业分离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拥有独立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商务企业。 6.提供技术服务、网络推广服务、数字认证、网上支付、信用信息服务等电子商务配套企业。 二、电子商务试点企业的基本条件 1.在宁波市域范围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依法纳税;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服务系统和良好的后台数据管理运行系统; 3.企业有一年以上经营期,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和财务制度; 除物流电子商务、电子商务配套企业外,电子商务试点企业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会员用户300个以上; (2)电子商务相关的年服务收入200万元以上; (3)企业职工总数20人以上,其中从事电子商务服务、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以上。 (4)上一年度已认定的电子商务试点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收入年增长幅度达30%以上。 三、补助方式 对试点企业的补助包括电子商务项目投入资助和电子商务服务收入奖励。电子商务项目投入包括研发投入和电子商务平台推广投入。电子商务平台推广投入是指企业旨在宣传推广自身电子商务平台的广告、展会参展、宣传活动等方面的投入。 四、电子商务试点企业申报材料 1.电子商务试点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10年度会计报表及其它相关财务资料(财务审计中必须体现电子商务相关的服务收入和电子商务项目投入); 4.2010年度电子商务项目投入明细表(附件2); 5.企业有关资质和证书复印件(软件企业、ISO认证等); 6.企业电子商务技术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软件著作权证书、委托开发合同等)。 7.企业2010年10月至12月员工工资发放表复印件; 8.注册会员表(附件3)。 9.企业电子商务项目发展报告; (1)企业基本情况:人员、管理、技术水平,研发环境或设备设施,产品与服务,以及有关科研合作机构情况。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及运营起始时间,盈利模式、年度收入、盈利状况、增长幅度、注册与收费会员情况等。 (3)项目执行情况:项目实施内容及重点解决的问题,关键技术和创新点,项目已投入资金情况。 (4)项目下一步发展规划及投资计划:行业背景状况,项目主要业务发展方向、阶段性发展目标,技术、经营、盈利模式等发展思路和措施,下一步投资计划。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报企业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各县(市)、区信息产业(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申报工作,经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统一上报市信息产业局,市属企业可直接申报。 2.市信息产业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物流办)、市财政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审核后公示拟认定的电子商务试点企业名单,经公示没有异议的,将下拨试点企业补助资金。 3.请用计算机打印方式填写申请表,表格可通过网站(www.nbit.gov.cn)下载。请将申报表一式四份报送市信息产业局,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报送电子版文档。 4.本次申报受理时间至2011年4月29日止,申报材料送至宁波市信息化服务中心。 (材料受理联系:王琪,徐志勇;电话:87810653,87806595;Email: xzy@nbit.gov.cn; 宁波市信息化服务中心地址:宁波高新区创苑路750号宁波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B座3楼306室; 政策解释联系:市信息产业局 姚坚;电话:87183460) 附件:1.宁波市电子商务试点专项资金申报表.doc 2.2010年度电子商务项目投入明细表.doc 3.注册会员表.doc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