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新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1.02.11
高新区各企业:
为加快推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升我区对外贸易发展质量和水平,根据贯彻落实《宁波国家高新区2010年促调保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
为外贸企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提供检验检测需求咨询等公共服务的公共检验检测平台。
二、专项资金的资助标准
根据实际投资和服务企业数量,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实际支出的50%,每家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的补助。
三、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平台服务的行业现状、平台运作单位情况、平台建设与发展规划、平台服务现状及平台运行情况的总结(不少于300字)。
(二)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申请表(附件1)。
(三)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申请单位2010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审计报告。
(五)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2010年服务企业汇总表。
(六)公共服务平台相关设备、技术、信息资料、软件等购买合同及费用支付合法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专项资金申报办法
高新区企业申报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在2月28日之前向高新区经发局申报,未经申报或过期申报的单位,一律不得享受资金扶持。
浙大科技园宁波分园联系电话:27785550
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2010年服务企业汇总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