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分园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第二批宁波市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第二批宁波市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0.10.10

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宁波市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甬科高[2010]59号 甬财政工[2010]530号)和《宁波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09〕9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度第二批宁波市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的主要条件
  1、主要产品(服务)必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宁波市优势产业与新兴产业投资导向目录》;
  2、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应占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或专利产品、3年内市级以上新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收入之和应占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60%以上;
  4、《宁波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认定的基本程序
  1、企业根据《宁波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向当地县(市)区认定机构提交申请认定材料;
  2、县(市)区认定机构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委托专家或科技中介机构进行检查审核,提出评估意见;
  3、县(市)区认定机构参照专家或科技中介机构评估意见提出申请备案企业;
  4、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备案企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予以发文公布认定结果。
  三、认定的时间安排
企业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11月5日,备案截止时间:11月底。
  四、其它
《宁波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申请书》可从www.nbsti.gov.cn网站——“下载” ——“常用下载”——“项目申报公用文本”栏目下载。《宁波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可从www.nbsti.gov.cn网站——“法规” ——“地域”——“宁波市”栏目下载。

联系人:徐忠华  谢 军 王一锋
电 话:87901979 87902751 87905697

二○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1:宁波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申请书V1.0.doc

附件2:宁波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