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分园
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二批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二批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0.09.3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创新团队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0850号)精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二批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261)。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开展浙江省第二批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初选候选团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我市注册的各级各类企业中,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的创新团队,特别是在我市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或区域产业集群中起引领作用的企业创新团队。

二、推荐名额

由我区推荐到市里的首批浙江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初选候选团队名额为1个。

三、推荐条件

推荐申报浙江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除应具备《关于开展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遴选工作的通知》(浙组〔200913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外,重点考察创新团队的自主创新能力、人才队伍、支撑保障、制度建设等四个方面,具体条件详见下文。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浙江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3份,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材料需用A4纸打印,并提供Word电子文档(除复印件以外)。团队所在企业及团队带头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企业、单位将有关材料于10月12日前报高新区人力中心。

(三)申报工作有关文件、表格,请登陆宁波人事局网“公共服务”-“人才(智力)引进”-“通知公告”栏(http://www.nbrs.gov.cn/rczlyj/)查询、下载。

联系人:高新区人力中心 朱忠明

联系电话:87909644 87782411

电子邮箱:nbgxqqq.com

附件:

1. 浙江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申报表.doc

浙江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

遴选具体条件

一、自主创新能力要求

1、创新团队所在企业拥有较为著名的自主品牌,并能在国内外市场上与世界著名品牌展开竞争。长期注重标准与专利战略,成效显著。

2、创新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在本行业中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

3、创新团队研发的主导产品在行业中竞争优势明显,在国际或国内市场占有较大份额,能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4、创新团队能持续进行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不断形成一批支撑企业快速发展的创新成果。目前正在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在行业内处于国际前沿水平。

二、人才队伍要求

5、创新团队所在企业的企业家具有强烈的创新精神和参与本领域国际顶尖产品、技术竞争的战略视野。能跟踪了解本领域国际最高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把握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并及时作出创新决策。

6、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应既是业内普遍公认的行业技术领军人才,又是统筹掌握所在企业核心技术的本企业技术领军人才,并在企业相关项目研发中起核心作用。

7、创新团队组建一般在3年以上,团队集聚了一定数量的技术研发骨干,形成了专业、年龄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中青年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1/2

三、支撑保障要求

8、创新团队具备较好的研发平台和条件,所在企业建有省级以上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工程中心、重点试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载体,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科研设施、技术装备和实验条件,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工作条件和环境。

9、创新团队所在企业应拥有一支具有较高水平,并能将团队研发成果产品化的技能人才队伍,和为创新团队开展技术创新提供各方面配套服务的保障队伍。

10、创新团队所在企业在团队的研发经费投入、优化环境、交流合作、分配收入等方面能够提供持续的支持和保障,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四、制度建设要求

11、创新团队所在企业建有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创新团队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相对独立的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激励保障和人才培养制度。

12、创新团队所在企业在技术智力引进、吸收、转让,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建有一套较为成熟的制度、措施和程序。

13、创新团队有较强的合作度和开放度,以本企业为主体,与省内外高校、科研单位在项目合作开发、技术服务及人才智力交流合作等方面开展各种形式合作,并形成了较好的产学研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