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分园
第十二届高交会宁波展区招标说明书
第十二届高交会宁波展区招标说明书 2010.08.30
 一、标的
  9S22#展位,11M*14M共154平方米展区特装。
  二、要求
  1、创意设计
  要求能够体现宁波市围绕推进自主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现代化城市风采。本届高交会宁波市以“展示宁波形象、推出科技成果、吸引全球商家、加强合作交流”为目的,展区的设计应紧密围绕该中心目的和高交会主题,并做到寓意出色、别具一格、精致美观。关于宁波市的背景资料请点击中国宁波网及宁波科技信息网。(www.cnnb.com.cnwww.nbsti.gov.cn
  设计高度大气、风格突出,设计中应把相对独立的各展示单元有机整合,既相对独立的展示各参展单位,又要表现出宁波展区的整体效果,并应用多视角效应和灯光系统的变化来提高展示效果。展位灯光充足,展具和材质应用要新颖。
  2、设施要求及服务承诺
  (1)洽谈区域,要求洽谈区能容纳4批客户同时就座,并提供相关用品和设施。
  (2)展示区:本次高交会宁波有15家左右企业参展,要求保证每家企业至少有一个储物柜及一把以上椅子。
  (3)展示区和洽谈区域需铺地坪。
  (4)一套接待台及两套多媒体演示设施。
  (5)展板制作:包括15-30块左右的展板(大于1.2米*0.8米,并和整体风格协调)和1~2块宁波总体形象大型展板,所有展板要求以灯箱形式制作,灯箱足够明亮。
  (6)植物8盆以上。
  (7)展览期间的饮用水及相关设备(如电源、网络等)。
  (8)参与竞标单位认为必需的其它相关设施。
  (9)展览期间完善的后续服务。
  三、经费预算
  总费用控制在15万元左右(包括场馆方收取的所有杂费及2-4兆网络费用,不含展位租金)。
  四、应标要求
  1、参与竞标单位应具备广告设计、制作资格和较强的技术、资金实力,并提供企业资质证明和相关工作实绩等材料。
  2、应标设计方案需提交设计说明书、设计效果图、三维设计电子文档及明细报价表,并附电子文档或光盘1张。
  五、进度安排
  9月27日16时以前提交应标资料;
  9月底前完成应标方案评定;
  中标单位必须保证在11月14日16时以前完成所有布展工作。
  六、付款方式
  设计方案经评审后确定,宁波市科技局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中标方在提供详尽的设计方案后须于10月中旬参加在宁波召开的工作会议(差旅费自负)并取得30%的预付款,余款70%在展会结束后七日内结清。
  七、注意事项
  本次展区招标不收取保证金,同时,也不承担各投标单位未中标设计方案的任何经济责任。设计、投标的经济责任自负。未中标设计方案资料不负责退还。
  联系地址:宁波市桑田路722弄16号
  联系人:
  吴虓(音xiao)琳 电话:87811029 手机:13967890086
  邮箱:wxl@nbsti.gov.cn
  王海清 电话:87811009 手机:13957894955
  邮箱:whq@nbsti.gov.cn
  邮编:315040 传真:87811007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宁波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二O一O年八月二十五日